產前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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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健康保險所給付產前檢查及項目
  * 產前檢查的特殊項目

產前檢查

  產前檢查是透過各項檢測方式,了解胎兒在子宮內的發育情形,以及準媽媽的生理變化。一般來說,女性在確定懷孕時,就應該開始進行檢查。在懷孕初期( 從最一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,大約4-6),準媽媽應該接受第一次超音波檢查,確認胎兒著床於子宮內,並在2週後追蹤胎兒是否有心跳。

妊娠12週,發放孕婦健康手冊,並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:血型、貧血、血球、
     梅毒、愛滋病、肌肉萎縮症基因檢測
(自費)
妊娠16週,建議做母血唐氏症篩檢(自費)
妊娠20週,胎兒超音波檢查。
妊娠24週,建議做妊娠糖尿病篩檢(自費)
妊娠28週,B型肝炎、德國麻疹、梅毒血液檢查。
妊娠303234週,例行常規檢查。
妊娠
36週,建議做陰道乙型鍵球菌檢查(自費),骨盆腔檢查。
妊娠37383940週,直到分娩,例行常規檢查。

  例行常規檢查 : 為每次產檢必須做的檢查,項目包括體重,血壓,尿糖、尿蛋白,水腫,胎心音,腹圍(有超音波則免)及妊娠諮詢。


全民健康保險所給付產前檢查及項目

  準媽媽在懷孕過程中,可享有由全民健康保險所給付的十次產前檢查。而這些產前檢查包括:常規項目,抽血檢查項目及一次胎兒超音波檢查

 

產前檢查的特殊項目

羊膜穿刺檢查
一般是在胎兒
16-20週進行(以超音波評估胎兒週數),可檢查出胎兒染色體的異常問題。


那些準媽媽最好能進行羊膜穿刺檢查?
1.
家族史中曾有遺傳疾病或產過畸形兒。
2.
母血胎兒唐氏症比率過高。
3.
曾產下先天異常胎兒。
4. 34歲以上的準媽媽。
5.
產檢懷疑胎兒異常。